各位战友大家好,我们在部队服役期间,如果荣立过三等功,那么退休的时候,我们的退休工资据说可以涨5%。 之前听到有的战友说这个事情我还没有在意,因为立三等功,说实在话,我们的战友在部队期间退役回到地方,曾经有那个三等功的战友还是比较多的。 比方说我就那个三个三等功,后来我这两天认真的看了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和知识,发现很有可能我们退休的时候可以享受到涨5%的这样一个待遇,比方说我就应该是可以享受这个待遇的,那到时候我退休的时候可能就会去具体的核实一下。 首先,确实有很多战友在部队期间设立一个三等功,有的是和平时期的三等功,有的是战时的三等功,大家注意,这个是有明确的区别的。 那我具体来看有哪两个文件呢?当时1978年的时候,国务院有一个文件,但是他规定的是1995年9月31号以前的相关的军队转业复员和退役军人,其中就提到荣立战时三等功的,在服役期间的这种退役军人。退休费提高5%,所以如果我们的战友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一个暂时三等功的,可以依照这一条。 那么还有一条是1981年国务院和军委这边有一个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一个通知,里边提到有一条是融合军以上单位。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5%。这个地方明确的是均以上单位。 所以有时候我们的战友估计很多就不符合这两条,一条是战时三等功,一条是融合军以上单位的三等功。现实当中我看到山西省这边在1989年,他的一个关于立个功的这种复员转业军人退休的时候,可不可以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时候,也是参照1981年,就是荣获军以上单位的可以提高5%,因为早先1978年那个文件,它有一个时间限制,是1995年之前,1995年9月30日以前命名的。 或者获得荣誉的,或者荣立战士三等功的,那之后的战友呢,比方说我的三个三等功都在之后,但是我就符合,融合军以上单位三个三等功。 所以我们的战友如果不是很清楚的,一定要到人事上去查查这个文件,我三个三等功,就有两个三等功是均以上单位授予我的三等功,虽然是平时的三等功,但这个是符合退休费提高5%的要求的,那其他的战友呢?估计你也要注意这一点,是否符合这个标准。当然现实当中还是要以当地的人事部门的具体的文件政策为准。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