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人都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而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时,申请加名字者只需带上产权证、结婚证到房管局办理即可。而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比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程序上更简洁。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