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建设内容:线路起自福田区上沙站,终至龙华区黎光站,起点预留延伸至福田保税区条件,终点预留延伸至东莞塘厦条件。线km,正线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21座,其中换乘站13座,平均站间距约1.74km。线路起点预留向南延伸至福田保税区条件,线路终点预留向北延伸至东莞的条件。全线设一段一场,为黎光车辆段、香蜜停车场。全线无新建主变电所。工程设计最高时速为100km/h,初近期采用6A编组,远期采用6A/8A编组混跑的运营组织模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