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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发布时间:2024-03-14

  1994年4月17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市(2003年3月,撤销县级惠阳市,设惠州市惠阳区)居民邱群山(男,24岁)准备去陈江镇黄沙村陈家强(男,28岁)所欠的23万元地皮款,为防不测,临行前又约邀朋友巫少文(男,22岁)、何海宏(男,26岁)、张献忠(男,24岁)一同前往,向陈家强讨债。邱群山和陈家强约定在陈江镇见面。

  然而到了19日晚,邱群山、巫少文等4人便神秘地在陈江镇失踪。而欠债户陈家强及其兄长陈其昌(男,40岁)也由此未在陈江、淡水等地露面。

  邱群山等4人外出讨债久久未归,家人忐忑不安。手提电话关机、科其BP机没回复,邱群山的妻子严彩芬喊上亲属外出寻找未果。后来查询邱群山的BP机台得知:在4月19日下午有姓陈的先生传呼邱去陈江镇拿钱。

  严彩芬顿感不妙。于5月初先后到陈江镇公安分局刑警队和惠阳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诉说邱群山等人失踪原委。

  为讨债而来的邱群山等4人在陈江镇失踪,着实让惠阳的刑警费思,而更令刑警不解的是,陈家强、陈其昌弟兄二人也同时期失踪。为此,惠阳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抽调刑警大队和陈江公安分局刑警队的精干力量,组成了专案侦破小组。

  是邱群山等4人因未收到债款而起杀人之心,将陈氏兄弟杀掉,还是陈氏兄弟因邱群山等4人逼债过激而杀人灭债呢?

  专案组的刑警们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明查暗访。冒烈日,顶酷暑,他们的足迹踏遍了淡水、陈江等地,查访知情者两百余人次,最终获得两条重要信息:

  其一、邱群山、陈家强原系朋友关系,来往甚密,并于1993年底会同刘炽光(男,50岁,惠阳市人)一起在大亚湾炒地皮净赚利润平分,而后陈家强又以炒地皮、买房子为由向邱群山借款,共计人民币23万元整。邱群山曾多次向陈家强追债,最后约定于1994年4月中旬还清。其中14万元由刘炽光代还给邱群山。

  专案组分析认为,邱群山等4人前往陈江向陈家强追债,如陈家强无钱偿还,常理中陈家强完全可以推延些时日加以应付,因追债不成,导致陈家强弟兄2人被杀的可能性很小;而陈家强因嫖赌毒开支甚大,无力还钱或不想还钱遂起杀人灭债之心的可能性极大。

  失踪6人,生未见人,死未见尸。时已多日的侦查工作在节骨眼上卡壳了。专案组只好继续广布力量予以布控,同时向有关县市公安局发出协查通报,以求早日发现线索,寻到“活口”。

  1995年5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五处抓获一抢劫案犯,自称“罗春生”,不供其真实住址。深圳警方侦查获悉此犯可能是惠阳陈江镇一带人。根据深圳警方提供的案犯体貌特征,“4·19”专案组的刑警立刻联想到失踪一年多的陈其昌,并出示陈其昌的照片。深圳的刑警一眼就认出,“罗春生”正是陈其昌。

  兴奋异常的专案组刑警驱车赶赴深圳,在审讯室里,面对来自家乡的刑警,老奸巨猾的陈其昌吓出了一身冷汗。但他马上冷静下来,开始与专案组的刑警周旋,对深圳抢劫一事供认不讳,而对“4·19”案的情况是滴水不漏。

  坐在审讯室的水泥板凳上,面对刑警犀利的目光,陈其昌时而滔滔不绝、信誓旦旦,时而装疯扮傻、沉默不语。专案组制定了一套迂回渐进、旁敲侧击的审讯战术,开始了与其持续8天的面对面的较量。

  陈其昌无法解释“4·19”案发后“失踪”的原因,也无法解释在深圳假报姓名、住址的问题,但仍一口咬定“4·19”案发日不在陈江镇,而且他和弟弟关系紧张,陈家强的事他不清楚。对此,专案组利用充分证据予以驳斥,击溃其心理防线日,防线彻底崩溃的陈其昌,在抽够烟、喝足水之后,全身开始冒汗,要求会见自己的亲人,他请求政府从宽处理,并保护他的老婆、孩子免遭报复等。

  1994年4月17日,邱群山、巫少文、何海宏、张献忠人四人来到陈江镇找陈家强追债,陈家强则从淡水带回梅少伟(男,20岁)、何金山(男,40岁)住进陈江富豪酒店409房,随后找来陈其昌、陈发强(男,27岁)两人,说:“邱群山追债来了,还带来3个帮手,现唯有抓起他们勒索他家属的钱或干脆杀掉他们。”

  随后,他打传呼叫来陈勇辉(男,19岁)、范文彬(男,26岁)商量,两人同意并叫来陈伟东等5人。

  随后陈发强、陈其昌又开车返回现场,在瓦房里拿到锄头、铁锹各一把赶到乌榄坟山顶,与留守的陈家强等6人准备埋尸,发现“尸体”少了一个(何海宏慢慢苏醒过来后,挣脱绳索逃走),便匆匆将尚有气息的邱群山等3人挖坑埋掉,再持械去追寻逃脱的何海宏。在乌榄坑尾处发现了重伤后的何海宏,将他就地活埋。

  1995年6月14日下午,前往技术援助的惠阳市局刑警四队,冒雨驱车赶到陈江,会同专案组的刑警押着陈犯沿着陡峭崎岖的山道穿过遮天盖日的密林,来到10多公里外的乌榄坑山顶。天空下起瓢泼大雨,大雨淋透了众刑警的衣裳,阵阵冷风吹过,夏季里他们也打起了寒颤。挖掘取证、技术检验工作受阻。专案组只得留下部分警力保护现场,撤回大本营。

  6月15日上午,天空放晴。惠州、惠阳两级市公、检、法单位有关人员和技侦人员再上乌榄坑山。技侦人员在距山顶15米处,依案犯指定地点挖出三具仍被绳索捆绑着的衣裤与尸首;在百米开外的乌榄坑山尾又挖掘出了逃至此处被活埋的何海宏的尸骨。

  6月14日上午10时,“4·19”专案组直奔家住陈江镇新村段心的邱志彬家,捕获了未来得及逃走的主犯邱志彬。

  令人震惊的是,本案的主犯竟有三人在“帮忙”杀人后又合伙抢劫,已于1994年7月13日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首犯陈家强,专案组侦查获悉他有一龙门县籍情人,于是专案组三赴龙门追捕,均被狡猾的陈犯躲过而未获。

  1996年7月31日是陈其昌等6名主犯将要伏法的日子,此前两日,陈江公安分局获得情报:陈家强出现在深圳龙岗区。分局局长陈小君当即作出围捕陈家强的战斗部署,主管刑侦的冯志强副局长即带领20余名干警赶赴龙岗。在龙岗公安分局的协助下,查实到陈家强正在一没有挂牌的玩具厂任管理人员,身边带有情人和两名“马仔”,居住在一幢3层楼内,外有高墙和坚固的铁门,且可能身藏一支“五四”式手枪。

  全副武装的众干警在精心准备之后,于7月30日凌晨3时,似神兵天降,冲进3楼陈犯的卧室,不费一枪一弹,将其生擒。现场突审,陈犯又供出主犯何金水在龙岗南沃的隐藏地址,干警随即又将何金水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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