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履历类,自传和思想类,考核鉴定类,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政审、审计和审核类、党团类,表彰奖励类,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涉及到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需要将此类档案收集好、保管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一般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虚填等导致年龄无法判定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等)综合认定。 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派遣证(报到证)、工资(干部分配)介绍信等。 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最高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该学历学位国家是否认可,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 以反映工作经历的材料为依据,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每次职务变动是否都有《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任的是否都有考察材料,任免职时间是否都正确,经历时间是否能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