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对“新锐基金”投资者邓某、杨某、徐某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由其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该基金投资者未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四、未妥善保管基金合同等资料,“新锐基金”投资者杨某、徐某的合同资料丢失。 五、2名从业人员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名从业人员入职时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六、未将“贝塔基金”的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未建立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问责、执业规范等制度机制;未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湖南瑞启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存在六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作出判断、没有进行适当性告知录音录像等,主要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一、未对“瑞启汇-于轶稳赢一号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瑞启汇道进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泽坤天辰稳健1号私募基金”和“瑞启汇-珠穆朗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仅有评级结果,无具体评级过程,未综合考虑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投资范围等10项一般因素,未特别考虑本金损失可能性、流动变现能力等高风险因素; 二、未将“珠穆朗玛基金”的投资者划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未根据该产品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适合其购买的产品作出判断;未根据普通投资者收入来源、资产状况等因素,对“泽坤基金”投资者叶某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进行细化分类; 三、未由基金产品“道恩稳健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并承诺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未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四、公司适当性管理制度未对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与适当性匹配制定具体的依据和方法;未制定适当性内部管理有关的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客户回访检查以及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未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五、在向普通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办法相关规定的告知和警示时,未进行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 8月5日、8月6日两天,福建证监局也对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出罚单,包括善润园(福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福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豪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有几家私募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泉州市丰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五项,包括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等: 一、管理的私募基金泉州丰创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2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二、通过私募基金永春县丰侨共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确认书》向投资者承诺收益; 三、未保存永春县丰侨共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泉州丰创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只私募基金关于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调查问卷、风险揭示书等资料,未保存公司自成立以来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方面的记录; 四、管理的私募基金泉州丰创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五、在自行销售永春县丰侨共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泉州丰创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只私募基金时,未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2只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一、未保存双宇中融创富一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二、在自行销售私募基金厦门鼎通聿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颜某某、简某某、陈某、吴某某、林某某、黄某某等6名该基金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