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2月2日,是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接待外宾的日子,大会堂里还特地加强了警戒力量,对出入的人员进行仔细的检查。突然,二楼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响动,在附近的一名服务员闻声找了过去,他竟然看到在西北侧的一个窗户的玻璃碎掉了,并且有一个枪眼,这可把他吓了一跳。 服务人员赶紧三步并做两步把这件事报告给了警卫人员,警卫人员立即前去查看,惊讶的是在大会堂二楼的双层玻璃的外层上有个小洞,两层玻璃中间赫然有一粒子弹弹头。 起初警卫科的领导以为这是特务人员进行的暗杀破坏行动,命令警卫人员提高警惕,在周总理会议结束之后汇报给了总理,周总理指示一定要快速彻查此事。 后来公安部组织成立了枪击案专案组,包括枪弹痕迹专家、北京公安刑侦技术人员、轻武器研究所专家等等,都来到了案发地点。 在对现场细节仔细的勘查后,专家确定这是一颗5.6毫米口径步枪打出去的子弹,有效杀伤距离在800米以内。为了防止有可能的“特务”跑掉,负责这个案子的公安副部长杨奇清前往现场指导,督促大家赶快找到凶手。 经过对玻璃上的弹孔进行分析比对,发现两颗弹孔之间是一条弧形的线,因此确定是在较远距离发射的子弹。后来经过弧线推算凶手可能是在来往的车辆之上,案发时,长安街现场有大风,天气能见度也不高。在经过和北京市政府沟通,又发动群众参与协助下,排查了当时经过长安街的约1000辆车。 结果仍然没有进展,这时候年轻的26岁的公安局刑侦技术员陈建华说:“如果长安街上还是找不到结果,那很有可能是在北面更远的居民区里。”对于现场专家大多认为凶手在长安街的看法,陈建华通过自己对弹道偏移和现场碎玻璃的分析,重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由于几天以来调查没有取得像样的进展,长安街上也找不到可疑的线索,为了早日破案,调查组决定可以试试陈建华的提议。提议报告周总理后,周总理比较认可,觉得可以试试。2月5日,调查组决定先在北京西郊靶场先进行一次试验,用部队的5.6毫米步枪射击距离100米到500米的玻璃,光一上午,就用掉了两卡车的玻璃。不过效果还是很不错的,试验400多米左右的弹痕大多都类似大会堂玻璃上的,这大大增强了大家的信心。 当时大会堂以北很多居民都是政府干部家庭,周总理得知此事后,当即指示:“所有住户,都要按规矩检查,没有例外。”于是检查人员对大概200多户家庭进行了调查,因为当时没有禁枪令,找到符合条件的枪不少。 结合案发时间调查,从东到西,挨个调查制高点。因为住户太多,找了几天也没找到,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对细节不断寻找的时候,在南长安街南口的一个大宅院时,发现了关键的突破性线索。 在这处院子里检查时,他们看到在门卫室旁边的角落里,静静地放着一把小口径猎枪,检查人员赶紧拿起来看了看。门卫大爷说,“这几天,偶尔有小孩拿这枪打鸟。” 检查人员问了大爷小孩们经常打枪的屋顶,就爬上去看了一下,经过观测,这里距大会堂大概有500米左右,在5.6毫米步枪的射程里,于是就把枪和所配备的子弹带回去仔细检查,最后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当时国家体委副主任李达16岁的儿子李迪民。 当时正在上初中的李迪民周末在家写作业,突然听到房顶传来了清脆的鸟叫声。就爬上房顶对着飞鸟的方向打了几枪,却不知道鸟没打到,子弹阴差阳错飞到了大会堂。李迪民射击的地方正好在大会堂的北面,大约是400多米,这也验证了陈建华对射击点400米的推理。 这也说明了,大家刚刚开始认为的“特务”人员是不存在的,只是小孩开枪打鸟的无心之失,于是就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大会堂枪击案到此算是结束了。 调查组后来把事情原本的报告给了周总理,了解详情后,周总理也很满意,祝贺了参与的有关部门,也着重赞扬了陈建华。经过这次事件,周总理也看出在重要场合的防卫上,还是有一定不足,民间枪支太多的现实也是比较大的隐患。 一、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参观,使各单位切实提高警惕性,堵塞一切安全上的漏洞; 后来颁布的《北京市私人运动枪支管理规定》,就是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出台的,这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意外事件的发生。 同时,北京市也对枪支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查出的1万多支小口径枪支,挨个进行了备案,这次摸查也对北京的安全有了不小的提升,对后来的枪支管理也打下了基础。 ‘十年’动荡期间各地“文攻武斗”,枪支更是一度失序,民间又涌进了大批枪支,枪支管理办法已经毫无作用。当时流落民间的枪可能不少于100万支,大炮都有上万门。有时对抗的双方竟然能把小船武装起来,造成了陆海“两栖”作战的架势。中央看到这样连忙做出指示,叫停各地的武斗。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因为涉枪,对社会治安造成了很大的考验,各种持枪作案的事件增多,更有甚者是出现了威力大的制式武器,如56式冲锋枪等。持枪发生的案件,犯罪人员在作案和逃窜的过程中,对群众的威胁更大。另外,在公安武装人员抓捕犯罪人员的过程中,犯罪人员如果开枪拒捕,对警察人员也是很大的威胁。再者如果犯罪人员聚集,野心勃勃都很有可能攻击银行等金融机构。 如何进一步控制民间持枪,越来越有必要。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改革开放后,我国制定了新一期的《枪支管理法》,进一步规定了合法持枪的范围。除了边防,偏远地区干部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保卫人员和其他极少数单位,才允许配枪。除了猎户外,符合条件的,每个人最多配两支。 相对于70年代,80年代配枪的范围已经做了进一步缩减,光1985年,河北省就收回党政干部不该配备的枪多达1200多支。当时邯郸市供电局副局长的枪被偷走,包括一把54手枪和10颗子弹,后来犯罪分子还用这枪打死了一县公安政委。山西一机械厂党委书记的儿子,偷出家里的枪,把女朋友打死了。类似这类事情时有发生,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威胁,也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到上个世纪90年代,枪支仍然因为管理问题不断发生恶性事件。据公安机关统计,1991年到1995年的5年里,持枪杀人、抢劫和强奸等犯罪案件就有10000多起,这5年,国家共收缴各类枪支100多万支。 本着“本法持枪就是犯罪”的原则,1996年,我国颁布了至今最严厉的《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再次缩小范围,党政干部人员配枪的可能性被彻底废除。猎枪也被严格限制使用,范围包括被批准的狩猎场和相关科研单位,和猎户、牧民。而且对猎户配的枪,要严格根据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进行严格限制。 当时一些从革命中走来的老革命,老战士,因为对往日革命岁月的追忆,会保留着一些枪支。当时的社区人员和公安人员就积极劝导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鼓励他们上交。对于他们来说枪支是用来保护人民,是用来争取正义的,和平年代当然需要刀枪入库,这他们大多很是理解,收枪过程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虽然后期仍然有走私的情况出现,但整体中国的禁枪已经走向了越来越严格化,越来越规范化了。 对于中国禁枪的情况,另一方面会有人从有些国外不禁枪的情况来质疑,其实国外很多国家也没有完全放开枪支的。 日本和中国一样是严控枪支的,但日本也允许日本公民可以合法买枪,用枪,条件也是比较严格,例如持枪人必须参与射击学习并通过考试。枪和子弹要在家里存放,必须分开放,同时要明确告诉警方放置的位置。每年还要把枪给警方检查,如果把枪支用于规定以外,就会有最高5年的刑罚或100万日元(约6万人民币)罚金。 美国是个枪支比人口还多的国家,同时立法也比较严格,规定精神类疾病患者,有犯罪记录者不可拥有枪支,买枪时要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购买枪支的信息也会被记录在案。 巴西有更严格的规定,购买枪支者必须要一定年龄,同时买的枪必须在家或者单位中,不可以带出规定范围。 即使各国都在控枪,法律规定也比较规范,但正是那句“利器在手,杀心自起”,社会千变万化,拿枪的人的思想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谁也拿不准。虽然说是人杀人,不是枪主动杀人,但枪击造成的破坏力,是刀具等无法比拟的,所以美国的枪击事件已经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 从近代开始,中国的枪支就随着革命燎原之势而慢慢铺开,各种各样的枪支也伴随着中国军队纵横南北,真正发挥了保家卫国利器的作用。建国后,本应该是快刀入鞘的时刻,但在当时美苏争霸和冷战背景下,人民刀枪仍在肩,一手拿枪,一手拿镐,军事和建设两手抓长期存在。 随着苏联解体的钟声敲响,世界局势走向多极化,和平与发展成为了时代主流,为了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发达的国家,禁枪应运而生,适时发力。在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同时,进一步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不让枪支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搅局者,真正做到了让民众——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