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湖北法院积极开辟反家暴案件的诉讼绿色通道,全省法院2021年发94份人身保护令,有效保护了女性权利,为全省女性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极目新闻3月9日报道)。 尊重女性,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生生不息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女性撑起“保护伞”,既是司法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良心。 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一个文明的社会,一定是尊重女性的社会。母亲、妻子、姐妹、女儿,都是让人看上去、听上去都忍不住想要爱护的称谓,有人伤害了他们,哪怕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伤害,也不是“家事”,而是“国事”,不仅法律不答应,社会也不答应,是要非严办不可的。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最低标准,常识和良知才是保护女性的基础标准,让女性生活在全社会的爱护之下,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