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工作持续发力,高压态势越来越强,不只是体制内干部有切身感受,普通老百姓也能感觉得到。官方媒体每日通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相关情况,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提出的反腐败斗争,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一直在采取实际行动。 4月3日晚,官方媒体连发4份省管干部被查处的情况通报 ,其中2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人被双开。 张宏年的履历十分丰富,从1982年开始历任多家国有企业干部,宁夏经贸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而后外放到中卫市担任副市长一职。2012年10月起,长期在任宁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厅工作,历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直至此番被查。 政府网站显示,工信厅的主要工作职责中有一条: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 从张宏年的履历看,张宏年早年工作主要与冶金行业有关。按照领导分工惯例,在工信厅的领导分工也会根据个人特长进行,那么他在工信厅的工作也可能涉及到能源行业管理。能源行业属于资源富集性行业,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也是贪腐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多位高官落马都与此相关,至于张宏年的这次落马是否与此相关,静待官方调查结果吧。 李孝廉,1962年12月生,陕西岐山人。李孝廉是典型的高知人才,1983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这是当时少有的大学生,之后李孝廉曾在国内外多所大学深造,2010年,48岁的李孝廉取得了西北大学理学博士学位。 李孝廉早年长期在陕西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历任环保局副处长、办公室主任,环保厅副厅长职务,2015年,李孝廉进入西安理工大学任职,历任西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直至2021年4月卸任。此次被查前再无其他任职。 从李孝廉长期任职的两个领域来看,环保领域是近年来国家重点整治领域,环保领域的腐败问题都涉及到民生问题,如空气、水资源的污染。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也是重点打击对象,学校本身是为国家培树人才的地方,发生贪腐问题,不只是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也涉及一个学校的师德和风气,对于年轻人的价值观、人生面的形成也会造成不良影响。环保和教育,不管哪个领域出现问题,都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 一个人的贪腐问题都是一贯行为,一旦开始就不会只在某个时期发生,也不会在某个时期主动停止,李孝廉任高校负责人仅6年时间,所以他的贪腐行为应该是从在环保系统工作时就已经开始,具体情况如何,等待官方调查结果通报吧。 孙维国,1966年5月出生,吉林大安人,1989年7月入职吉林市吉化有机合成厂,在企业多个部门和科室担任负责人后,成长为厂长助理、生产技术部部长,2002年6月起,担任企业一把手,历任吉联公司总经理、吉化电石厂厂长。从孙维国早期的工作经历来看,孙维国属于技术型领导。 2005年3月,孙维国借力进入政府机关,开启了仕途生涯。孙维国仕途的第一个职务是吉林市市长助理,先是挂职,后是正式,这个仿佛为他量身定制的职务,是他开启仕途的一块垫脚石。2010年2月,孙维国开始到吉林市龙潭区任职,在8年时间里,历任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同时任职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等职,这8年就是孙维国发生贪腐行为的主要时间段。 2016年8月,孙维国离开龙潭区,到市政府任正处级副秘书长,5个月后,提任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级别副厅级,直至2022年7月,被查。 2023年3月,经吉林处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4月3日,被双开。 一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主要是对抗组织审查,这一点是很多落马贪官的共性问题,基本上都是审查调查前的最后挣扎,对于逃避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联合共同当事人串供、统一口径、销毁证据、或者通过一些行贿等手段打听案情等,利用自己曾经的人脉关系、职务职权资源,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主要是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这是组织对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要求,目的是掌握领导干部相关信息,堵住有可以发生贪腐问题的漏洞,孙维国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违纪行为,也是明知道自己有问题而故意隐瞒,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主观性非常明显了,也是非常恶劣的问题。 三是违反廉洁纪律,主要是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职务越高、权力越大,掌握的资源越多,孙维国的自信心越膨胀,权势带来的虚荣越强烈,欲望越无法满足。权力、官位、职务,对孙维国来说,都是他积累个人财富的工具。什么理想信念、纪法规矩、道德底线,统统被孙维国抛在脑后,置之不理,在孙维国眼里,只有钱。 张卿槐,1963年9月出生,吉林榆树人。在公开信息中,张卿槐的个人工作经历主要分为两段,一段是在黑龙江省边防总队鸡西市公安边防支队工作,任政治委员。另一段是粮食系统工作经历,也是张卿槐发生贪腐行为的主要时期,2012年1月开始,历任吉林省粮食局副局长,粮食系统改革后,任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一方面是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主要是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说明问题”,比起“对抗组织审查”的程度要轻一些,说明他只是在组织对他进行初步调查时说了谎,或者是避重就轻,或者是根本没说,而没有采取串供、销毁证据等一系列手段,但也说明他在初步接受审查调查时,也是抱有侥幸心理,希望能够蒙混过关。 另一方面是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主要是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张卿槐把职务权限化作权力,当成自己敛财的工具,当成与不法商人交易的筹码,处心积虑地利用各种机会,充分利用手中权力,实现个人财富的违法积累,最终只能付出自由的代价,眼里没有纪法规矩,最终只能眼看着美好地退休生活成为泡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