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广州女子廖华因在微信群里转售260元的两种镇痛处方药,被法院判处贩卖毒品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和追缴犯罪所得。廖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贩毒罪,确实是一个普通百姓难以承受的罪名。父亲因病去世留下很多药,没办法处理,选择转卖出去,却落得贩毒罪,让我们不禁为当事人感到不值。但话说回来,法院判决也是依法、合理的。 首先,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药品的回收处理。廖华之所以转卖药品,就是因为药品没过期,但又没有用,医院又不回收,所以就只能放过期扔掉或者转让。 近年来,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已经得到了重视,并且有了一定的回收机制。但是对未过期的药品,显然更有必要规范其回收处理,一是避免浪费,二是也避免一些国家规定管制的药品被人们无意地转让,导致与毒品交易有所牵连。这起案件就是一个教训,类似情况应该得到规避。 她将药品卖给了一个吸毒人员,不管她究竟知不知情,无疑都助长了毒品的蔓延。购买药品的董某祥事后主动举报廖华,不乏有“钓鱼”之嫌。但细想一下,如果不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又怎能被人钻了空子。 在当下的社会,因为不知法而违法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不知法,当然不免责,却也往往让人遗憾叹息。我们一方面寄希望于制度漏洞的补齐完善,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多一些普法、知法,这才是保护自己最有力的武器。您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