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经常置身于国家危机之中,以退役军人的忠诚、勇气和智谋,保家卫国、恢复和平。国家和社会应该对退役军人的奉献和付出给予更多的尊重和回报。然而,当前退役军人的待遇还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特别是那些立下功勋、荣获奖章的退役军人们。国家应该提高立功、受奖退役军人的待遇。 立功退役军人是国家的脊梁和荣誉,自然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为了彰显国家重视退役军人的态度,提高受奖、立功退役军人的荣誉和待遇是必须的。建议对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退役军人,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人民币,不仅能够对受奖立功的退役军人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更能激励现役军人建功立业。 军人的出色表现往往是在极其危难的环境下完成的,他们心中深藏着对祖国、人民的无限热爱和深深的责任感。因此,在荣誉归属上,应该给予立功和受奖退役军人更多的重视。为这部分退役军人建立更为健全的荣誉机制,提高荣誉归属感和自豪感,增加职业满足度,同时也成为一种积极的激励机制。 总之,提高立功、受奖退役军人的待遇,不仅是国家回报退役军人付出的方式,同时也是建立起一种国家鼓励和激励军人做出更多贡献的制度保障。 |